「擬訂新北市三重區重新段○○地號等5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自辦公聽會

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,本公司受託辦理旨揭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,謹訂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15日(星期六)下午2時,假三重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公聽會,敬邀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蒞臨參加。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來電洽詢:(02) 2xxx-xxxx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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